| 设为主页 | 保存桌面 | 手机版 | 二维码
会员标识

江南大学

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

新闻分类
  • 暂无分类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江南大学奖学金设置
新闻中心
江南大学奖学金设置
发布时间:2017-09-10        浏览次数:1357        返回列表
  • 校学业奖学金

普通专业学生:一等3000元/人·学年,二等1500元/人·学年,三等800元/人·学年。

艺术类专业学生:一等4500元/人·学年,二等2200元/人·学年,三等1100元/人·学年。

 

  •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全日制高校本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

 

  •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

 

  • 社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是由社会团体、个人、公司或企业捐赠所设立的奖学金,设奖单位较多,分布较广。主要分两类,一类面向全体学生设立的奖学金,根据学生综合测评的成绩及在校表现评定;另一类是面向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的奖学金,带有资助困难学生的目的,获奖的对象必须是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

 

  • 江南大学远翔奖学金

“江南大学远翔奖学金”是由学校统筹国家财政拨款和各种社会捐助构成,旨在推进学校教育国际化进程,提高本科学生的国际交流能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重点对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范围内的本科生海外研修活动予以支持。奖励类别分为“海外留学”、“海外游学”和“本科生海外科学研究实践专项”三类。“海外留学”、“海外游学”类奖励档次分为特别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突出表现奖五档,资助金额最高可达6万元。“本科生海外科学研究实践专项”奖学金用于资助学院组织的以课题研究为基础的本科生短期海外科学研究实践活动,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用于补贴该项目学生参与的公共费用。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为学生提供多元化资助服务——奖、助、勤、贷、免、补

——使每一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我校十分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专设机构,做到教育与资助并举,励志与资助并重,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全校每年约有750名同学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人。全校每年约有3000人受助,受助面占全校贫困生的80%左右。

三、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金额为8000元/年·人。全校每年约有1300名学生办理此项贷款,总金额900余万元。

四、学费减免。对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以及部分一年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政策。

五、困难补助。对通过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方式进行资助后,生活仍比较困难的学生,学校将给予定期或不定期的生活补助,以保证学生基本的生活需要。

六、社会资助。社会团体、企业或个人出资在学校、学院设立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全校每年累计获得社会资助400余万元,奖励、资助学生2000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