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制定了完善的奖学金制度,具体为:
一、专业奖学金
1、适用于所有普通专业(含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专业)学生:一等奖学金25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15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
2、适用于航海、农林、水产、师范类专业学生:一等奖学金30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18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1200元/学年。
二、单项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创新竞赛奖、学习进步奖、文艺单项奖、体育单项奖。
三、政府、单位、个人在校设立的奖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
经济困难学生一般应凭“录取通知书”向家庭所在地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无法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情况下,也可凭当地乡镇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和个人书面申请于入学报到后,通过学校向校园地所在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