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3、【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4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4、【吉林省教育基金神内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每年评选40名,实行等额评审。
5、【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人3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比例为在校生的20%。
6、【学校奖学金】
(1)农林专业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5%评定、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三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85%评定。标准为:一等奖学金600元、二等奖学金400元、三等奖学金200元。农林专业学生参评,包括:园艺、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园林、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动物医学、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作物生产技术、畜牧兽医等10个专业。
(2)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本专业学生的5%、二等奖学金不超过10%、三等奖学金不超过20%。标准为:一等奖学金600元、二等奖学金400元、三等奖学金200元。非农林专业学生参评。
7、【社会团体及企业奖助学金】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禾丰牧业集团、大北农集团等社会团体、企业和国际友人在我校设立多种专项奖助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