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主页 | 保存桌面 | 手机版 | 二维码
会员标识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新闻分类
  • 暂无分类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新闻中心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7-09-10        浏览次数:1301        返回列表

一、学校性质及简况

1、学校全称: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2、国标代码:11785

3、办学性质: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隶属江西省人民政府。

4、办学特色:2003年通过教育部组织的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4年被财政部确定为“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基础实验室院校”,2005年学校被国务院七部委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2007年学校被国防科工委遴选为全国15个重点建设的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之一,被财政部确定为“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院校”,2010年获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2010年6月,学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顺利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成为江西省唯一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2011年5月,学校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2012年,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2016年获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2016年获江西省“最受高中欢迎高校”称号。学校连续五次获“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2016年在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媒体传播力排行榜第三名。学校占地面积1200亩,设濂溪、十里2个校区,有7个二级学院和3个教学部,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学校共有60个专业,其中5个国家示范专业,8个国防军工特有专业,7个江西省高校特色专业,8个江西省高职高专示范专业,3个全国机械行业特色专业、2个全国机械行业创新专业,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以先进制造、电子信息、船舶工程为主要特色,兼有经济、管理等多门类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在服务船舶军工行业的能力上形成了明显的比较优势。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地理优势: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中国魅力城市九江市区。九江地处黄金水道长江和南北动脉京九铁路交汇处,东临鄱阳湖,南依庐山,北滨长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环境优美。

 

二、录取规则:

1、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校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文理兼收,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3、符合加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4、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专业录取额满,但总招生计划未满时,学院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申请调整专业招生计划,以尽可能满足考生的专业要求。

5、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三、就业形势:学校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江西铜业集团、中航工业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8000余家优质单位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学校连续多年毕业生就业率名列江西省同类院校前茅,就业率达到90%以上,2011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荣誉称号,荣膺“全国十大最具就业力高职院校”,连续五次获“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四、助学措施:学校设立了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企业助学金、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助学项目,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2000-4000元;勤工助学岗位每生每学年1200元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贷款每生每学年8000元等具体办理程序依据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及学校《学生手册》执行。

 

五、学费标准:学校严格执行江西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人.年,住宿费:400-1000元/人.年。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学历证书种类: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七、本章程及未尽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电 话:0792—8262600 8262695 8177702

传 真:0792—8175010

网 址:www.jvtc.jx.cn

地 址:

十里校区:九江市濂溪区十里大道1188号

濂溪校区:九江市濂溪区前进东路8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