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主页 | 保存桌面 | 手机版 | 二维码
会员标识

九江职业大学

新闻分类
  • 暂无分类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九江职业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新闻中心
九江职业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7-09-10        浏览次数:1302        返回列表

一、学校全称:九江职业大学——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二、国际代码:11505
  三、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校址及办学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大道88号(濂溪校区)
    江西省九江市九瑞大道91号(鹤问湖校区)
  六、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根据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向中西部地区生源大省倾斜的原则,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合理编制招生计划。
  七、录取规则:
    1、严格按阳光招生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志愿进行录取,专业根据相关规定及学校招生情况适当调剂。
    3、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4、艺术类专业: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的录取规定执行。
    5、招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不限。
  八、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1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合格者取得学籍,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予以退回。
  九、收费标准:学校收费严格按省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规定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各专业学费5000元/人•学年;学生公寓800或1000元/人•学年(四人空调间1000元)。
  十、助学政策:奖学金、助学金按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同时对家庭特困的学生实行“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扶贫助困的方式给予帮助。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792-8375558、8377677、8189297    传真:0792-8371775
    网址:
www.jjvu.jx.cn       邮编:332000
    QQ号:800087558、326302328、117699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