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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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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7-09-10        浏览次数:1295        返回列表

一、院校概况

院校名称: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国标代码:12905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性质:公办

学历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3年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和专业为准。

三、招生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报名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2、外语语种要求:无口试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3、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4、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四、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3、学校执行各有关省、市、自治区的照顾加分政策。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标准:3500-6000元/生/年,学费执行标准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复标准为准。

2、住宿费:600-800元/生/年。

六、奖、助、贷政策

1、学校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助学贷款和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的帮助和奖励。

2、国家奖学金奖励额度为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额度为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4000元/生/年、二等3000元/生/年、三等2000元/生/年。

七、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八、联系方式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

邮编:154107

网址:http://www.hgtc.org.cn

电话:(0468)3593550  3593520  3593180 3593066

E-mail:hgsz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