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1.国家奖学金: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
3.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奖金额度为500-5000元/人·年不等。
4.世纪英才专项奖学金:鼓励学生在某一方面发挥特长,包括校长奖学金、创新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学艺术奖学金等。奖金额度为800-5000元/人.年不等。
困难生资助办法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助措施
1.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的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分每生每年4000元、3000元和2000元三个档次,资助比例分别占在校学生总数的5%、10%、5%。
2.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通过生源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的总额不高于学生应付的学费,且不高于6000元/学年,学生可以在毕业后六年内还本付息。
3.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办公室,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实行按劳取酬。
4.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遇突发性事件的学生,学校可提供一次性临时生活困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