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
2.学校代码:12885
3.主管单位:河北省文化厅
4.学院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5.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49号
6.系别设置:学院开设音乐系、舞蹈系、戏剧系、美术系、艺术教育系、文化管理系、影视系七个专业系,在校生3000余人。
7.学院简介:学院前身是1955年设立的河北省艺术学校,是河北省唯一一所以培养表演艺术人才为主的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学院,具有河北省艺术教育最雄厚的师资力量,培养出了以京剧表演艺术家李胜素为代表的中国戏剧梅花奖24朵、歌唱家于丽娜、于文华、影视演员杨志刚、雕塑家王少军等一大批知名艺术家,省文化厅所属企事业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多数毕业于该校,被社会赞誉为“河北艺术人才的摇篮”。
学院现建有河北省首个开放式国家级舞蹈表演专业实训基地,中央财政扶持项目——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2个,文化部民族文化类示范专业点1个,省级示范专业——声乐表演1个,省级精品课程5门,中国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1项,获国家级奖139项、省部级奖262项,其中包括全国舞蹈“桃李杯”金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CCTV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金奖”、“文华艺术院校奖”首届戏曲邀请赛十佳金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声乐一等奖”等国家顶级专业大奖。学院还积极参与省内外重大文艺演出,师生频频走上央视春晚的舞台。与著名舞蹈家黄豆豆联合创编了大型中国舞剧《红山女神》,独立创排了舞剧《罗汉之门》、河北梆子舞台剧《孟姜女》、《牺牲》等,显示了学院较强的办学实力。
二、招生专业:
8.招生计划:2017年学院高职招生计划1200名;
9.专业学制:全日制三年,学历层次为高职专科;
10.单招专业:2017年学院所有专业实施联考单招,投放单招计划722名。经省教育厅核准的学院联考单招专业列入国家统招计划,各专业依据学院公布的单招简章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统一录取。
11.统招专业:
音乐类——音乐联考,艺术文、理兼招:音乐表演(含声乐、管弦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键盘)方向、现代流行音乐、钢琴调律等专业;
舞蹈类——舞蹈联考,艺术文、理兼招:舞蹈表演、舞蹈表演(编导方向)、国际标准舞等专业;
美术类——美术联考,艺术文、理兼招: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工艺美术品设计、动漫设计等专业;
艺术类校考——艺术文、理兼招:国际标准舞,需参加河北体育学院组织的国标舞、健美操等联考未涉及的专业校考;
文史类——普通高考: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学前教育、文物修复与保护、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广播电视编导类(含播音与主持、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戏剧影视表演、电子商务、老年服务与管理。
理工类——普通高考:广播电视编导类(播音与主持、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等;
对口类——学前教育类:学前教育。
12.证书发放: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颁发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的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就业派遣证书,鼓励学生考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三、录取规则:
13. 专科提前批——艺术类联考专业:音乐、舞类、美术类等艺术类专业在专科提前批录取,需参加由河北师范大学组织的河北省相关专业艺术联考。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按以下原则录取:专业联考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参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依据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按照文化成绩排序录取;若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先后成绩排序录取。参加省舞蹈联考的国际标准舞专业考生可报考学院“舞蹈表演”专业,入学后根据专业学习情况分流,录取原则同上;
14.专科提前批——艺术类校考专业:国际标准舞专业考生,需参加河北体育学院组织的国标舞、健美操专业联考未涉及的校考。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按以下原则录取:文化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达到学院自行划定的控制分数线,参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按照文化成绩排序录取;若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先后成绩排序录取;
15.专科提前批——文史教育类专业: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为文史类特殊类型专业,对专业技能水平有一定的要求,在文史类专科提前批中录取。报考以上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相应的省艺术联考,达到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艺术联考专科控制分数线,依据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先后成绩排序录取;
16.专科批——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依据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考生依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依次择优录取;无进档或未完成的专业计划在同批次其他专业分流,分配方案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加分考生依据相应省份政策执行;
17.健康要求:考生报考的专业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患有《意见》相关疾病者,学校可以做出“不予录取”或“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或“学校有关专业不宜就读”的决定。
四、收费及其他:
18. 学费、住宿费:音乐、舞蹈、影视等专业学费以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传媒类专业学费为7000元/年,美术、戏曲专业学费为6000元/年,普通文、理专业5000元/年,所有专业学生住宿费均为500元/年;
19.订单培养:学院2017年部分专业采取订单式校企联合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技能学习和实习实训,详细情况可咨询学院招生办;
20.就业:学院积极发挥行业办学优势,邀请全国各大艺术类企业来校选材,连续九年举办河北省艺术类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形成了艺术类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品牌;
21.其他:学院所有专业的外语教学均实施英语教学。2017年学院在河北、山西、甘肃、贵州、安徽等省份招生。外省考生,志愿填报、优惠加分等招考政策以相应省份的规定为准。
招生电话:0311-86665001、86663618 招办Q Q:2869308304
学院网址:http://www.hebart.com 招办邮箱:86665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