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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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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7-09-10        浏览次数:1275        返回列表

一、学校概况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09年,是全国最早开办的职业学校之一,是教育部和财政部确定的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副理事长单位、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河北省化工医药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全国化工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商务部药品流通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基地、河北省化工制药类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学校代码:13072。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学校位于石家庄市东南高教区,紧邻东南环城水系,素有“公园式校园”之称。现占地926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30万册,在校生1.1万余人。办学实力雄厚,现有教授36人,副高以上职称156人,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化工职业教育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名师和博士等30余人。建有7个系部,53个专业,其中中央财政重点建设专业2个,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4个。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拥有健全的就业工作服务体系,建立了宽广的就业渠道和稳定的就业网络,与行业内300多家大中型央企和国企等用人单位保持长期稳定的就业合作关系,近两年来毕业生供需比约为1:3,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

二、招生范围

面向全国招生,具体招生地域、招生专业及人数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或登陆学校网站(www.hebcpc.cn)查询。

三、毕业生待遇

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由我校具印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河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统一制发“就业报到证”。

四、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2.对符合生源省规定的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以加分或降低分数后的总分录取。

3.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各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5.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6.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订单培养计划

石家庄利美医疗器械维修有限公司等企业面向学校2017年新生招收“订单班”,在校期间实施订单培养,毕业后到订单企业就业,企业信息、待遇等详情可登录学校网站查询用人单位订单培养协议或向学校咨询。

订单培养计划包含在学校2017年招生总计划之内,计划不单列。订单企业将在新生开学后面向相关专业进行选拔,并与进入订单班的学生签署订单培养协议。

六、奖学与助学

1.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最高奖励标准8000元/生·年,奖学覆盖面22%以上。订单班学生还可享受数额不等的企业奖学金。

2.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以在生源地或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还可以在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年)和学校助学金及困难补助,助学覆盖面达32%以上。

3.学校提供多种勤工助学岗位。

七、收费标准

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600-800元/年。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兴路88号

邮政编码:050026

咨询电话:0311-85110111、85110222、85110036(兼传真)

学校网址:www.hebcpc.cn

招生QQ群:633743633

微信公众号:hyxyzsjyc

E-mail:hyxyzsjy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