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校友奖学金、特殊贡献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
1.校长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按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排名顺序,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评比,奖励金额为3000元。
2.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设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分别为1500元、1000元和5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我校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项资助政策,现针对我校实际,就我校资助工作作如下说明:
1)国家助学贷款分校内办理和生源地办理两种形式。
①校内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通过河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学校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校贫困学生可从大二开始申请(我校2008年已开始办理,但每年名额有限)。
②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是学生在家乡办理的助学贷款,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校生可通过学校开具的证明信在家乡办理;2008年我校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宁夏、河北等省市籍学生均有在生源地办理贷款的(详情可咨询当地县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两种贷款形式中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手续相对更简便。
2)学校有完善的勤工助学管理体系,可为学有余力的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3)对确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学校视其情况给予临时困难补助。
4)对烈士子女及孤儿凭相关证明减免学费,以使其能完成学业。
5)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先办理绿色通道卡入学。
6)其他资助政策可详读《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须如实填写该简介所附带的《调查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