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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奖学金设置
发布时间:2017-09-10        浏览次数:1346        返回列表
 困难生资助办法

奖学金设置及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奖项

等级

金额(元)

条件及备注

品学兼优考生奖学金

一等奖

1000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高中阶段获省级优秀党(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

二等奖

500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高中阶段获市级(地级)优秀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

优秀学生

奖学金

优秀三好学生奖学金

1500

根据优秀学生奖学金条件,每年评定一次。

三好学生

奖学金

1000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400

综合测评单项奖学金

250

国家奖学金

 

8000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国家励志

奖学金

 

5000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

 

3000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获助学生每人每月3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自强标兵

奖学金

 

1000

在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中产生,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育才奖学金

 

2000—3000

由香港福慧慈善基金会严宽祜主席在我院设立,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等奖每位学生3000元,一等奖每位学生2000元。

“仲明”奖学金

 

3000

由杨国强先生委托羊城晚报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学生每位3000元。

铸耕助学金

2000

由校友吴铸耕先生在我院设立,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学生每位2000元。

国家助学

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额每年不超过6000元,还贷款期限最长可至毕业后5年。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和省政府给予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学生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