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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奖学金设置
发布时间:2017-09-10        浏览次数:1464        返回列表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10多项社会奖助学金。学校还设有师范类专业奖学金,被录取就读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和师范类专业的学生享受该项奖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建立健全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为主体的“九位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大力拓展社会资源渠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是“福建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普通专升本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财政补贴,毕业后开始自付利息。2007年起,全国各省市开始逐步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可凭有效证件和经办银行要求的有关资料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