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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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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奖学金设置
发布时间:2017-09-10        浏览次数:1319        返回列表

1学院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外,还设有学院奖学金、冯汉柱奖学金、吴桂显奖学金、建设银行奖学金、利丰助学金、爱兰基金会助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以及社会捐助的其他奖学金,具体可登录学校招生就业处(http://zsb.zsc.edu.cn/)及学生工作处(http://www2.zsc.edu.cn/xgc/)网站查询。

2、新生奖学金及条件。

第一志愿报考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高考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一定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注册手续者,学校予以奖励。具体为:获奖比例按我校在该省区招生计划的前5%(文、理、艺分别统计,四舍五入归为整数),且考生高考总分超过我校在该省区招生批次的上一级批次分数线,可获得新生奖学金。

奖励分三个等次:

a、高考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区一本分数线,获一等奖学金,15000元/人;

b、高考总分超过我校在该省区招生批次的上一级批次分数线20分及以上,获二等奖学金,8000元/人;

c、高考总分超过我校在该省区招生批次的上一级批次分数线20分以内,获三等奖学金,5000元/人。

优秀新生奖学金于学生取得学籍后一次性发放,当同时满足多项新生奖学金等级条件时,只奖励最高获奖等级一次,不重复计奖。


 困难生资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