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设有年度综合奖学金、学习进步奖、突出贡献奖、优秀学生干部奖、社会实践优秀奖、精神文明奖等奖项鼓励优秀学生干部、成绩有明显进步、在文体方面有突出贡献、在社会实践和创新实践中做出成绩的学生。
一、资助政策体系简介(各项政策);
序号 | 项目 | 资助标准 | 受助条件 |
1 | 国家奖学金 | 8000元/人 | 品学兼优 |
2 | 励志奖学金 | 5000元/人 | 成绩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3 | 国家助学金 | 一档2000元/人,二档3000元/人,三档4000元/人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4 | 生源地助学贷款 | 6000元/人或者 8000元/人 | 符合当地资助管理中心贷款条件的学生 |
5 | 校园地助学贷款 | 6000元/人或者 8000元/人 | 符合校园地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 |
6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6000元/人或者 8000元/人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含应届、往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
7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学费减免) | 6000元/人或者 8000元/人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学校就读的学生,退伍复学后 |
8 | 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 8000元/人 | 退役一年以上,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进入我院学习的学生 |
9 | 低保家庭毕业生就业补贴 | 800元/人 | 凡是能证明自己隶属于低保家庭的应届毕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