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助学贷款。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2.国家奖助学金。教育部每年对经济困难及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奖励补助,标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3.省政府助学金。省政府每年对经济困难及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助学金,标准分别为4000元/人、3000元/人、2000元/人。
4.学院奖学金。奖励面占学生总数的20%,最高额1600元/人•年。
5.企业奖学金。多家知名企业、社会名人在我院设立了“光彩”助学金、“订单班”奖学金、“爱国兴学”奖学金等七项奖助学金。奖励额度最高5000元/人•年。
6.温馨入学。凡是考入我院的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及时缴纳各项费用的学生,学院开设“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7. 勤工助学。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勤工助学制度,为特困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鼓励经济困难的同学自强自立,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困难生资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