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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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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2017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7-09-10        浏览次数:1311        返回列表

    一、学校全称: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代码:14601

    三、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学校概况:

    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面向全国招生,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资格。

    学校位于美丽的渤海之滨唐山湾,与北京、天津均在一小时交通圈内,紧邻华北理工大学,面朝渤海,傍依溯河,环境优美,气候宜人。

    学校追求高品格、高品位、高品质,走高位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之路,集中投资20亿元,建成占地1600亩、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的新校园;教育教学设施先进,投资3100万元建成了世界先进、国内一流的护理与健康实训中心,建有校内专业配套实验实训室9个,校外实训基地115个,同时开发建设智慧校园系统与现代化生活服务设施,可为万名师生提供舒适健康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育人氛围浓厚。

    目前,学校汇聚了一支以教授、副教授和“双师型”教师为中坚力量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分布在健康管理系、机电工程系、交通运输系、信息工程系、基础课部等教学单位。采取“合作式培养、小班化教学、个性化发展、多样化成才”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实现“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办学目标,使每个学生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六、录取规则及有关要求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计划缺额专业,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报专业满额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3.对于享受加分优惠获降分投档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办规定执行。符合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我校将依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执行。

    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检查,按《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普[2014]11号)执行。

    5.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6.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收费标准

    学费待定,具体收费标准以省物价部门批准为准。

    八、奖助体系

    学校分别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筑梦奖学金、星火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元至8000元。另外学校还专门针对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通过此岗位完成学业。

    九、学历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由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5-5331111 0315-5331333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北京曹妃甸国际职教城

    网   址:www.cct.edu.cn

    E-mail:cct_zsjy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