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主页 | 保存桌面 | 手机版 | 二维码
会员标识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新闻分类
  • 暂无分类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2017年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新闻中心
2017年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7-09-10        浏览次数:1301        返回列表

                                 2017年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院校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详细地址:合肥市宣城路16号(宣城路校区)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霞路8号(丹霞路校区)

  录取规则:

  一、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依据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二、执行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等相关省教育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

  三、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四、2017年我院空中乘务专业按普通文理科招生(艺术文、艺术理也可兼报),志愿设置为高职(专科)提前批,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录取。录取时,在考生高考综合成绩达到对应批次省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省考试院规定的录取标准进行。

五、学费收取标准:2017年学院招收的三年制高职(专科)空中乘务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艺术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招生咨询方式:书信、电话。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宣城路16号(宣城路校区)   邮编:230001

  电话:0551-64655938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丹霞路校区)   邮编:230061

电话:0551-63876268

网址:www.arta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