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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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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7-09-10        浏览次数:1340        返回列表

 

一、学院名称: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东门合马路18

五、招生录取规则:

1、录取基本原则: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阳光工程”招生政策,按公平公开原则,依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分数级差,无专业特殊要求,无专业性别比例;安徽省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2、我院录取工作将按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及我省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程实施。

3、我院对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予以承认。

4、体检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颁发证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校名为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七、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理科专业3900/学年,文科专业3500/学年,艺术类专业6500/学年。具体收费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八、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合肥市东门合马路18号,邮 编:231603

2、联系电话:

67316958(15240019805)67316808 (13003006077)67316773 (13003006011)67316800(13085007511)67316888

3、传真:0551-67316958

4、网址、电子信箱:http://www.ahsdxy.ah.edu.cn

E-mailahsyzjb@126.com

5、招生部门:学生处

九、资助体系:

学院制定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特困生分类予以奖励和资助,不让任何一位被录取的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1、奖助学金: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学院实行学生量化考核,并按学生在校德、智、体等综合测评成绩和国家政策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

2、特困补助:学院每年从学费中提取资金资助特困学生。

3、缓交学费:对于家庭确实贫困、一时难以缴齐学费的困难新生,学生在入学时可持当地扶贫办的《扶贫卡》和民政部门的困难证明向学院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

4、助学贷款: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贫困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给予积极协助。

5、勤工助学:学院积极为广大同学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十、其他须知: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百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安徽省首批16所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具有65年办学历史,占地1040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5000人。

学院还是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全国水利系统文明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

学院面向社会,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高等

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开设有60多个普通专科专业;2017年面向安徽、四川、甘肃、青海、辽宁等省(区)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