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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7-09-10        浏览次数:1289        返回列表

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北部新城学院路8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执行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等相关省教育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

2.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按照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高考总分(含加分)无法满足所有填报的专业志愿,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3.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录取时,考生的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须达到各省规定的最低分数线,再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5.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专业在安徽省按普通文理科招生(艺术文、艺术理也可兼报),志愿设置为高职(专科)提前批,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录取。录取时,在考生高考综合成绩达到对应批次省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省考试院规定的录取标准进行。

6.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六、颁发证书:在校学生修完专业所规定的课程,考试合格者,颁发安徽黄梅戏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七、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0556-5512811  5512152  18955690670

    传真:0556-5512359

网址:http://www.ahmxx.cn

九、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