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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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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 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7-09-10        浏览次数:1323        返回列表

一、学校全称: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江东大道南段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学院对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原则:“专业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而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江苏省的录取原则为:选测科目要求等级为CC,必测科目为C、技术科目为合格;进档考生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艺术类专业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录取政策和规定执行。其中安徽省按考生专业志愿,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学院所有专业外语课程教学均为英语。

4、报考我院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新生报到入学后,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

   六、 颁发证书: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收费标准:

学院录取的新生,其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奖助政策:

1、安徽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至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农村商业银行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当地教育局办理);外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进行申请。

2、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学院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院内奖学金,企业家奖学金。学院将根据规定的比例、程序等进行评选。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通过申请院内无息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缓解经济压力。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5-23119832311963

    学校邮编:243002

    电子信箱:shshf@ahut.edu.cn

    招生网址:http://icczs.ah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