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相关文件政策精神,安徽长江职业学院施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特困生补助等奖励或资助,并设有绿色通道。
国家奖学金:由国家拨款对各高校综合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实施奖励。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国家拨款对各高校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学生实施奖励。
国家助学金:由国家拨款对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实施资助。
学院奖学金:由学院针对学生的综合测评及成绩对学生实施奖励。
优秀学生奖学金:我院面向全体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同时对在某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设立单项奖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我院根据皖政办[2004]81号文件精神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省份的学生原则上要求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勤工助学:部分经济困难学生经所在系评选、推荐,在校期间可在学校规定的范围内,利用课余时间从事由学校安排的有关智力和体力方面的工作,获得合理的报酬。
特困生补助:极少数学生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因突发性灾难引起的生活困难,造成在校期间无法正常生活和学习,可享受适量的困难补助。
以上奖励或资助具体见安徽长江职业学院《学生手册》。
困难生资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