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与资助: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按安徽省教育厅当年分配的指标评定、发放,其中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
2.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比例达50%以上,用于奖励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
3.勤工助学:设有供贫困生勤工助学活动的专项基金。另设有临时性特困补助。
4.“天安”奖学金:合肥天安集团公司出资设立“天安”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5.“恒生”奖学金:安徽恒生集团公司出资设立“恒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的学生。
6.“昌荣”助学金:安徽汉福集团公司出资设立“昌荣”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的学生。
7.“国元”助学金:安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国元”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的学生。
8.社会捐助:按当年实际捐助额发放。
困难生资助办法
奖励与资助:
1.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按安徽省教育厅当年分配的指标评定、发放,其中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
2.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比例达50%以上,用于奖励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
3.勤工助学:设有供贫困生勤工助学活动的专项基金。另设有临时性特困补助。
4.“天安”奖学金:合肥天安集团公司出资设立“天安”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5. “恒生”奖学金:安徽恒生集团公司出资设立“恒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的学生。
6、“昌荣”助学金:安徽汉福集团公司出资设立“昌荣”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的学生。
7.“兴皖育才”奖学金和“孙大光、张刚”助学金:按安徽省教育厅当年分配的指标评定、发放。
8.社会捐助:按当年实际捐助额发放。
1.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按安徽省教育厅当年分配的指标评定、发放,其中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
2.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比例达50%以上,用于奖励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
3.勤工助学:设有供贫困生勤工助学活动的专项基金。另设有临时性特困补助。
4.“天安”奖学金:合肥天安集团公司出资设立“天安”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5. “恒生”奖学金:安徽恒生集团公司出资设立“恒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的学生。
6、“昌荣”助学金:安徽汉福集团公司出资设立“昌荣”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的学生。
7.“兴皖育才”奖学金和“孙大光、张刚”助学金:按安徽省教育厅当年分配的指标评定、发放。
8.社会捐助:按当年实际捐助额发放。